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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8节

 

她这些年鲜少出去走动,只知道那位裴公子曾经夺过状元,在官场沉浮多年后,主动请缨去镇守西疆,做了西疆的郡守。

虽然年方弱冠,但也是个极厉害的人物呢。

石清莲思索着那些世家八卦,绣完一方锦帕时,正瞧见沈蕴玉从院外走进来。

他还穿着那一身飞鱼服,红色艳艳的官袍落在他身上,他自远处走来,江南的烟雨与墙上的倒钩子白蔷薇全都成了背景,只有那一抹红,艳艳的落入到她的眼眸中来。

石清莲眼底里便带起了几丝笑意,她把刚绣好的锦帕捏在手里,一路走向沈蕴玉,待到两人碰上,沈蕴玉便将她打横抱起来,一路抱到屋内里。

因着江南烟雨天潮湿,所以屋内是点了一种叫“木香灰”的香薰的,据说这种香薰可以吸潮,空气中有淡淡的熏香味儿,石清莲坐在沈蕴玉的怀抱里,把她刚绣好的手帕捧出来,跟沈蕴玉炫耀:“瞧瞧,我刚织好的。”

她纤细的手指里握着那方帕。

帕子是用情丝编织而成的,阳光一照,流光溢彩,不同角度下还有不同的颜色,瞧着格外引人注目,一看便知,是那种极高昂的丝线。

说话间,他们俩走到了矮榻旁边,沈蕴玉夸了一句“夫人的手艺越发精进了”后,将石清莲放在了矮榻上,自己褪下已经被雨水润湿的袍子,转而抱着石清莲回到了床榻上,两人便你挨着我,我抱着你,坐到了床间。

他们俩在沈府也好,在外面也好,只要瞧见了对方,总要凑到一起的。

“今日可曾瞧见什么有趣的?”沈蕴玉这般问她。

“未曾。”石清莲打着哈欠

道:“江南好,风景好,但瞧多了也就这样。”

她向来是不挑剔,不出头的人,骨子里其实还有几分懒怠,她只要有一个相知相依的爱人,有个好友,偶尔聚一聚,或者回娘家陪陪嫂嫂,跟哥哥说说话便够了,并不爱四处走动。

江南是极好的,是她不想动而已。

沈蕴玉若是在,她还能跟着沈蕴玉兴致盎然的转一转,沈蕴玉若是不在,她一个人欣赏这些,总觉得少了些。

“过几日我们便回去了。”沈蕴玉揉着她的发丝,与她道:“江南的事,快了了。”

这段时日,沈蕴玉集合北典府司上下,开始肃清江南官场,拿人下狱,而南康王与他打配合,与他一起肃清。

“南康王当真一点问题都没有吗?”石清莲窝在沈蕴玉的怀里,略微有些疑惑:“他守在江南这么个地方这么多年,竟然一点都不沾染吗?”

她跟沈蕴玉这么久,知道了不少朝廷秘密,很多看起来霁月风光的大臣,背地里烧杀抢掠什么都干,而南康王真的有这么好吗?

“他是有根骨的人。”沈蕴玉道:“南康王妃也是为民之人。”

其实若要看一个男人如何,只要看他的女人如何便可,若是他的女人不上台面,这个男人也不会强到那里去,若是他的女人瞧着便知礼守节,那这男人也不会差到那里去。

石清莲想起南康王妃,便觉得应该如此。

南康王妃是极好极好的人,虽然他们相处不多,但是石清莲已经隐隐感受到了。

他们二人说着说着,渐渐盖上了被子,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
而在此时,远在京城的沈提灯收到了一场邀约。

邀约他的是他的旧友——他是沈蕴玉的独子,幼时朋友其实就没多少,一些王孙文人家里,都不让孩子跟他玩,后来他读书,是在龙骧学院中读的,交下来了几个朋友。

不过,他年仅十三,就去了锦衣卫里打磨,每日被当个畜生一样来回使,根本没空去龙骧书院读书,顶多回家静读一些书,所以与过去的那些同窗们渐渐也就淡了情谊。

读书是个难事,大多数人读书都要读十几年的,沈提灯从六岁开始便去学堂读书,读到十三,才进锦衣卫,而其余人,都是

从六岁一直读到二十岁,弱冠后开始去科考的。

这也就导致,沈提灯每天庖人的时候,他们在读书,沈提灯执行任务的时候,他们在读书,沈提灯盯着尸体查案的时候,他们在读书,沈提灯火里水里趟了一遍的时候,他们还在读书。

双方渐渐也就没了联系,只有些过去的情谊还在,现下收到了邀约,这些过去的情谊也就渐渐的翻涌回来了,让沈提灯想起了他们年少时候一起去掏鸟蛋,偷看先生睡觉,在先生的书上画王八,偷偷摸先生养的狸奴、被狸奴挠的满脸血道也不敢说的事情。

他幼时还是挺调皮的,因为年岁小,先生也不好教训他,他又天生神力,一个顶十个,所以先生那几年,也是分外艰辛吧。

沈提灯收到邀约时,已经洗漱过、准备睡了,他火气重,沐浴只用冷水兜头一浇,然后便让冷风吹干,现下他坐在案后,将手中的书信读了读,便定下了明日去赴宴的念头。

他将在三日之后出行去东津,陈亦陈百户给了他三天的时间修整,做提前准备的工作,除了一些日常采买的东西以外,还让他多做做准备。

沈提灯便耐着性子,多搜索了一些关于那位萧家人的事情。

就这么明了的一个案子,其实也算不上多难,只是他想尽量多了解一些而已。

月色之下,沈提灯放下了手中的卷宗,暗想,他这一趟去,还要将那孤女也寻到,最好都带回京城来,做个人证。

到了次日,沈提灯照例寅时便醒来,起身练舞,练到寅时末,卯时初,便沐浴净身。

他今日要去见朋友,便未曾带刀,百宝袋也没背,只挑了一身武夫袍来穿。

他选了一身天青蓝的武夫袍,以皮革带一束,足蹬武靴,手腕上绑了武夫护腕,上以银冠而束发。

沈提灯本来就生的好,一脱掉那沉重的飞鱼服,周身的少年气便蓬蓬的往外冒,一张玉面瞧着比天上的月更显眼。

沈提灯也就是进了锦衣卫,常年办案,没空去这京城里走马观花转一转,否则他光靠着这张脸,都能名满京城。

他亲爹亲娘那两张脸可不是白给的。

待到了午时,他便出门了,因着是与朋友出行,所以没有带刀剑,只拿了一条鞭子,缠在了腰上,藏在了皮革带下面。

当时正是初春,柳絮翻飞。

沈提灯拿上友人的邀约,去赴了这一场突如其来,但又十分期待的宴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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