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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节

 

比起来各种态度的女子,那些男子的态度就简单多了。

“女人嘛,知道什么呢?”

“迟早会出事的!”

“她就

是妖言惑众,迷惑了圣上罢了!”

也就是何采长的不好看,她若是生的貌美,怕是那群大臣们就要攻讦她靠脸来祸乱朝纲了。

所以何采越发不能出错。

她一个错误都不能出。

她将一个案例反反复复看上好多遍,才会下笔写字,直到累了,便回到床上短暂的歇息片刻。

何采睡着的时候,陈亦正好从书房外面走上来,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,抬手摸了摸她的脸。

陈亦的手掌干燥温暖,轻轻地拍了拍何采的背。

何采迷蒙着问了一句:“回来啦?”

她睁开眼时,便瞧见陈亦穿着飞鱼服站在她面前,与她早些年时记忆中一样。

陈亦生的算是清隽,又因为在北典府司待久了,所以周身透着一股肃杀冷气,瞧着有些摄人,但何采知道,陈亦是很好的人。

他沉稳,安静,与大多数人都一样,不出头,不冒尖,虽是寒门出身,但却是靠着攻击一步一步走上来的,他是个沉稳的人。

但是,真正打动何采的,不是因为他的这些优点,而是因为陈亦发自内心的尊重她。

陈亦从不认为她是个女子,就觉得她不行,觉得她弱上几分,觉得她天生就可以被轻怠。

陈亦对她,与对其他的男子没什么区别,她以前和陈亦还没有在一起,只是合作关系的时候,她若是办成了事,该是她的功就是她的功,陈亦从不克扣薄待她,该是她的错就是她的错,陈亦也从不对她手软。

所以何采也平等的,对陈亦如此。

到后来,他们走到了一起去后,陈亦也理解并支持她的事业。

虽然她的事业在大多数人眼里都是莫名其妙的,谁会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?但陈亦与她说:“世间蝇营狗苟之人何其之多,为自己搏一个前程的人又何其之多?唯有你,是在为旁人争命,他们只能瞧见你的利益得失,却瞧不见你挣来的东西,何采,你是很宏伟的人,世间的女子都会记得你,日后的史书上,当有你一笔,我娶你,我为你夫,是我的荣幸。”

他是懂何采的人呢。

所以,何采才会嫁给他。

一晃十多年过去了,一切的过去在眼前一晃,便变成了陈亦的脸,陈亦脱下飞鱼服外袍,倒在她旁边,抬手将她抱在怀里,温柔的摸着她的脸。

“回来了。”陈亦用下颌轻轻地蹭着何采的额头,声线轻柔的与他道:“再睡一会儿,阿采。”

何采便也闭上了眼,抱着她的夫君,随着他一起沉进了这初春的晨间里。

他们呀,偷来浮生半日闲啦。!

提灯日常

初秋,正午时分,沈提灯已到了他们约定好的地方。

约沈提灯来的友人姓李,名李逢春,与沈提灯同岁,今年也不过十六岁。

李逢春今日做东,先在一家酒肆里摆了宴,一群少年郎们酒过三巡后,便寻了个马场去骑马、打马球。

京中多马场,专门给这些五陵少年们用,算是京中一处出名的地方,骏马飞驰间,马球翻飞,四周都是欢呼声。

除了五陵少年们,四周还有很多来游玩的姑娘,姑娘们有的下场去打马球,有的干脆在凉亭上坐着饮茶谈笑,处处都是鲜活的,明媚的气息。

这和北典府司里很不一样。

在阴暗的诏狱里待久了,只觉得四周都是血腥气,现下出来四周看一看,便觉得人像是活过来了。

四周的朋友们都三三两两的出去打马球、寻姑娘们说话去了,只有沈提灯一个人懒得动,随意找了块鲜少有人来的草坪,便从马上翻下来,直接躺到了草坪上。

初春的阳光并不灼热,空气中尚有些微凉,地上是柔软丰厚的草坪,近处没有人音,但远处能听见热闹的喧嚣,一阵风吹过来,便满是草木清香。

很舒服。

沈提灯躺在这草坪间,一时间竟懒怠的不想起身,他紧绷的思绪像是在这时慢慢的散开了一般。

直到此时,旁边突然传来一道温润的笑声:“沈大公子,怎的跑到这儿躲懒来了?”

沈提灯听声便知道,是李逢春过来了。

李逢春是他们这一代世家子中,最长袖善舞的一个,不管是王侯将相家的孩子,还是落魄士族家出身的孩子,亦或者如同沈提灯这样的出身,他都照常交友。

因他乐善好施,喜爱帮助别人,便也交下了很多朋友。

沈提灯与他关系不错,虽说他们未曾一起出生入死过,但是他们曾一起度过一个难忘的童年时期,那是沈提灯记忆中最轻松的一段时间。

当他倒在这里,被李逢春叫醒的时候,他有那么几个瞬息,竟然忘了自己已经是北典府司的小旗了,他像是重新回到了多年前的一个春天里,他找了个地方躲懒,李逢春来寻他,邀约他一起去夫子的院子中捣乱。

沈提灯再睁开眼的时候,瞧见的却不是一个一脸坏笑的小萝卜头,而是一个身量颇高的少年人,眉眼带笑,穿着一身龙骧书院的红色书生袍,内以锦缎白绸,头顶以绸带为束,一笑起来,一脸温和之意。

沈提灯脸上也带了几丝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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